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函機關辦理技術服務採購,不宜於招標文件訂定不合理之計罰條款以免發生爭議。
發 文 單 位: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發 文 日 期:2018-10-23 發 文 字 號:工程企字第10700332630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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收 文 單 位:社團法人南投縣建築師公會 收 文 日 期:2018-10-30 收 文 字 號:第922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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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函機關辦理技術服務採購,不宜於招標文件訂定不合理之計罰條款以免發生爭議。
如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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