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化部於中華民國108年9月12日以文授資局蹟字第10830088961號令修正發布施行「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」第十條、第十一條、第十九條。
發 文 單 位:南投縣政府 發 文 日 期:2019-10-07 發 文 字 號:府建管字第1080224954號
|
收 文 單 位:社團法人南投縣建築師公會
|
瀏覽人次:174次
|
文化部於中華民國108年9月12日以文授資局蹟字第10830088961號令修正發布施行「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」第十條、第十一條、第十九條。
如題
|
|
|
本項活動共有0個場次
活動場次 | 參加 | 活動場次名稱 | 開放名額 | 報名清單 | 尚有名額 | 參加? | | 1535 目前本文章並無任何活動場次 | | | |
|
對不起~您尚未登入本網站,請先登入成會員,始得發佈評論!!
|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