轉知新北市政府工務局函有關建照預審申請案之法令適用日為113年1月1日以後涉及開放空間獎勵案件,應額外取得建築能效評估候選證書及通過建築能效評估分級評估1級以上
發 文 單 位:新北市政府工務局 發 文 日 期:2023-03-10 發 文 字 號:新北工建字第1120438807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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收 文 單 位:社團法人南投縣建築師公會 收 文 日 期:2023-03-27 收 文 字 號:第311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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轉知新北市政府工務局函有關建照預審申請案之法令適用日為113年1月1日以後涉及開放空間獎勵案件,應額外取得建築能效評估候選證書及通過建築能效評估分級評估1級以上
如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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