重申原有汙水處理設施因與下水道接管而移除,得於建築工程完竣時備具竣工圖一次報驗,無需另辦理變更設計,詳如說明,請查照。
發 文 單 位:南投縣政府 發 文 日 期:2023-03-31 發 文 字 號:府建管字第1120075686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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收 文 單 位:社團法人南投縣建築師公會 收 文 日 期:2023-04-11 收 文 字 號:第352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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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申原有汙水處理設施因與下水道接管而移除,得於建築工程完竣時備具竣工圖一次報驗,無需另辦理變更設計,詳如說明,請查照。
如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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